但肚子好像没那么饿了,心中那点委屈和困惑,似乎也被远处不甚刺眼的温润夕阳驱散了。
“好久不见,王教主。”
盛麦冬看着眼前气质沉凝,变化很大的王初一,笑着说。
小小的明灯,多年后依旧记得这一幕:
夕阳西下,师尊和他那位挚友相视而笑。
故友相逢,本就是人生幸事。
世间年华流转,一世英雄也不过浮土一杯。去去来来,岁月更迭,循环往复,生生不息。
总有人去,总有人来。
这里,容得下挣扎求生的微末,也容得下行侠仗义的豪情。有一个地方,足够让所有人安身立命。那个地方,是江湖。
在那里,擦亮那盏不灭的心灯。即使是再小的人物,也能照见自己的万里山河。
世事不过空梦一场,须知百年皆似梦,天地阔,且徜徉!
【作者有话说】
须知百年皆似梦,天地阔,且徜徉!出自:元代邵亨贞《江城子·疏云过雨漏斜阳》
第108章 番外一父母爱情
哑奴姓王,没有正经名字。
只因他最开始是在王家村被人发现的,大伙儿便这么叫他了。
哑奴不是天生就哑的,是早年连年旱涝,他跟着姑奶一路逃荒,半路上染上了重病,病好后便落下了哑疾。
最开始还能勉强说上几句话,可日子一久,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死了,到后来虽还能听见声音,却再也发不出半点声响。
江湖动荡,到处都是漂泊的人,乱世里,身体残疾的人比健全人更难活下去。
姑奶和他认识的那些村民,没一个能熬过逃荒的路,最后都死在了半道上。
他从漠北那个满是桃花的小村庄出发,一路上流离失所,吃了上顿没下顿,好不容易才跑到了京都。
来之前他总听人说,京都是天底下最繁华的地方,那里有黄金建造的屋子,贵人们吃的香米像珍珠一样大,鱼肉像冬瓜一样肥。
可他活了三十年,珍珠黄金从没见过,更别说珍珠大的香米、冬瓜大的鱼,就连纯白的白面都没吃过几顿。
地里刨食,草根,树皮倒是吃了不少,石头敲成粉也喝了不少。
他没死。
这辈子吃到最好的东西,不过是一块掺了白面的粗粮饼,还是地主家那肥硕的儿子吐在地上、不要了的。
可再难,人还是想活下去的。
毕竟京都不只有能让他活下去的吃食,还有能护住普通百姓的武林盟,不用再怕战乱。
他想,自己大抵也算得上是普通百姓吧,哪怕只是个乞丐,或许也能受到那些正道大侠的保护。
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非要活着,只知道不能死。
和他一起乞讨的李三儿,前几日就熬不住饥饿,在破庙里自缢了。
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,衣衫褴褛得遮不住身体,困顿不堪,一条腿还被抢食的乞丐打断了,又因为身形瘦弱,抢东西时总也抢不过别人,连一粒米都难抢到。
有好几次,他都得和野狗争食,最后才算捡回一条命,踉踉跄跄来到了京都。
到了京都,他才发现先前听来的都是虚的。
珍珠大的香米没看到,黄金造的屋子也没有,倒是见到了肥鱼,只是没冬瓜那么大而已。
他在西市最繁华的街口抢了个乞讨的位置,日日跪在那里求温饱,吊着一口气,却总不愿意死。
“老乞丐,滚远点儿!”
那些穿着整洁衣饰,高高在上的人,总这样呵斥他。
他拖着那条断腿,怎么也走不快,只能在原地挪着,心里想着自己大概是快要死了。
只是这辈子过得太过混沌,懵懵懂懂地来,又要懵懵懂懂地去,他没什么别的感觉,就是还想活着。
有一次,同在乞讨的一个小孩,故意踢翻了他用来讨饭的破碗。
他躺在地上,奄奄一息,像一滩腐肉似的晒在太阳里,后来还被人拖到了马路中央。
那是西市最繁华的路,只要有马车经过,他必死无疑。
他还想活,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挣扎着想要挪开,可身体却怎么也不听使唤。
“老爷爷,你腿是断了吗?”迷糊中,他听见一个稚嫩的声音,缓缓睁开眼,就看到一个十二三岁、长得像天仙似的孩童站在跟前,正蹲下来好奇地打量他。
他想要求救,喉咙里却只能发出“啊啊”的声音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“千水,你干什么?”
一个青年的身影忽然出现,也是穿着锦衣华服的少爷模样,脸色阴沉地走了过来。
他脸上那种睥睨冷漠的神情,让哑奴瞬间警觉起来,可他还是想活,依旧拼命地“啊啊”叫着,努力模拟出“救”字的口型。
“哥哥,他好可怜啊,我们救一下这个老爷爷吧。”
小女孩站起身,拽了拽青年的衣袖,眼瞳里满是祈求。
随行的侍从见哑奴伸手,像是要碰小姐,直接一脚踹了上去,厉声骂道:
“你做什么?别拿你的脏手碰我们小姐的鞋子!”
哑奴还是“啊啊”地叫着,他不过是想把小女孩鞋上脱落的珍珠捡起来还给他而已。
“流黄,你做什么!”
皇甫千水生气地喊了起来,竟不顾自己的身份,一把将那凶恶的仆从推开。
“哥哥,你救救他吧,他太可怜了。”皇甫千水又朝着青年恳求道。
哑奴虚弱地看着眼前的两人,他的生死,似乎就只在他们的一念之间。
小女孩身后,那个穿华服的青年男子,冷冷地朝他斜睨过来,眼中没什么情感,看他就像在看一个死物。
“千水,你该知道,他和你偶尔踩死的蚂蚁没有什么区别。”青年的声音没有温度,“你救下那么些猫猫狗狗,又有什么意义呢?”
小姐后来还说了什么,他不知道,因为他很快就昏死了过去。
他不知道后来又发生了什么,等醒过来的时候,已经不在西市了。
他穿着温暖干净的衣裳,那是他从没见过的好衣服,没有补丁,料子柔软得像云朵,脚上还穿了鞋子,像是踩在棉花上。身上的脏污被洗得干干净净,断腿也用他见都没见过的好布包扎了起来。
这样的好日子,就是拿神仙来让他做,他也不换。
这是地狱阎罗殿还是皇母娘娘的天庭?
他曾听人说,人死了之后都该入地狱,人生来就是吃苦的。
可现在这样的日子,就算是地狱,他也觉得很好。
没过多久,那个小女孩来了,她问他愿不愿意留在这儿,如果愿意的话,就要成为她的家奴。
他有什么不愿意的?他连死都死过一次了,他不过是想活着而已。
这里有他从未见过的一切,他还得了一个名号——王叔。
他只会“啊啊”地叫,平日里和其他仆从一样,见到小姐就跪拜。
他从其他仆人的嘴里知道,他的主子小姐是江南巨富皇甫家的千金,性子最是温和善良。
仆人们都说,他是撞了大运,八辈祖宗的福禄都让他占了,能被小姐救下,是天大的福气。
他心里感激不尽,无比满足,心想不管小姐让他做什么,他都愿意,就算是让他死,让他去杀人,他也会办得妥妥当当。
后来,他被管家安置在了皇甫山庄郊外的破园子里。
管家告诉他,既然来了皇甫家,吃皇甫家的粮,就必须老实本分,万万不能生出其他心思,更不可背离主家。管家还说,小姐救下的人不止他一个,他们这些本该饿死的人,都该对主家肝脑涂地、死而后已。
管家说的“主家”,是指小姐的亲哥哥皇甫千绝吗?
那个看起来戾气满身,冷漠凶狠的年轻家主?
管家还在一味地训话,哑奴心里却已经下定了决心,他的主子从来不是皇甫家,只有皇甫千水小姐一个人。
日子一天天过去,小姐也慢慢长大。
他住的破园子离主院远,小姐几个月才会偶尔来一次后院花园。他听说小姐喜欢月季,偏偏自己对养殖花木还有些天赋,便日日照料园子里的花,总在花季为小姐种出一片花田。
小姐大概不知道这些花是他种的,毕竟他也一天天老去,还是只会“啊啊”地说不出话,只能在看见皇甫千水的时候,尽量把后山花园打理得更好,只为了换小姐偶尔来花园时的一句赞叹。
他以为皇甫千水什么都不知道,因为每次小姐来花园,陪同的都是管家,最后花开得好的功劳,全被管家算到了他侄儿头上。
而温和的小姐,总是笑意盈盈地说“谢谢你们”。
哑奴觉得没关系,就算他的功劳被冒领了,只要小姐看到花能有个好心情,那就值得了。
直到有一天,已经长大的皇甫千水,让丫鬟给了他一包银子。
他慌忙跪地磕头,嘴里“啊啊”地叫着,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,心里慌得没了主意。